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政发〔202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实现本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管理,协同控制污染物排放,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5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碳排放权交易,是指由市人民政府设定年度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市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碳排放单位的减排义务,碳排放单位通过市场机制履行义务的碳排放控制机制,主要工作包括名单管理,碳排放报告报送、核查,碳排放配额核发、交易以及清缴等。 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严格碳排放管理,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碳排放权交易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行相结合,遵循诚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按要求确定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市地方金融管理、市场监管、财政、发展改革、园林绿化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碳排放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鼓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活动,支持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金融创新,开展区域及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交流合作。 第二章 名单管理 第六条 碳排放单位实行名单管理。本办法所称碳排放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且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法人单位。其中,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年度二氧化碳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总量达到5000吨(含)以上的单位,且属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为重点碳排放单位;其他的为一般报告单位。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确定条件如需调整,由市生态环境
了解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75号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4年1月25日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 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管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加强碳排放权交易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四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
了解更多+2024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 答: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来,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2011年10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地启动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2017年12月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交易。上线交易以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整体平稳,年均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占全国总排放量的比例超过40%。截至2023年底,全国碳
了解更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完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核算体系,我部研究制定了《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印发。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了解更多+央视于1月22日上午公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在北京启动,全社会均可参与。初期涉及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4大领域。它与2021年7月启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同构成完整的全国碳市场体系。 来源:央视网 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图文如有侵权,请留言后台处理 声明:凡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平台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了解更多+进入2024年,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计划重启工作也进入倒计时,目前市场各方也在为重启做各种准备,一旦CCER重启,我国碳市场建设也会日趋完善。 1月8日,一位从事碳交易的市场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2023年12月,监管部门曾对CCER重启进行了多方论证,当时市场对重启也抱有比较大的信心,但最终计划并未成行。从目前的情况观察,2024年上半年CCER重启的概率比较大,当前我们也在做各项申报准备。该人士说。 CCER作为一种碳抵消机制,主要是指控排企业向实施碳抵消活动的企业购买可用于抵消自身碳排的核证量,其目的是为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去除和工业节能等领域的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提供市场化的经济激励。 根据北京绿色交易所预测,若参照对比欧盟碳市场规模(2022年15亿吨配额,93亿吨交易量,价格80欧元/吨,约
了解更多+